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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

关于加强成人函授班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办班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的管理,确保成人教学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成人教育与人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新生入学报到后,由所在办班单位组织学生本人按要求真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信息登记表》,并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近片,该表将作为学生毕业时电子注册的依据归入学校档案馆,办班单位应认真核对后在当年4月20日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信息登记表》和报到学生花名册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注册、备案。我院将各专业新生报道名单汇总后上报教育部进行学籍注册。未经注册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涉及修改入学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必须在报送学生花名册同时报送。否则因此影响毕业电子注册责任由办班单位承担。新生一经录取不得修改录取专业。

2、各学院开设的成人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科专业,新生班需在开班前将教学计划(纸质和电子版)及入学须知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审核、备案。联合办学的办班单位必须履行开班申请、签订办学协议、教学计划审批等手续,否则不予开班。联合办学的办班单位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足20人不允许开班。各函授点新生开班前须举行开学典礼并提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3、各办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面授,当确定好面授日期后,需提前一个月将面授通知书和面授教学日程表(包括授课地点、时间、任课教师)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备案,以备我院随时检查。开课未报我院备案或我院检查发现实际面授情况与之前上报不符,面授成绩一概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办班单位承担。

4、加强面授考勤管理,参加面授的学生面授学时数不足本门课程2/3学时数的,不允许参加本门课程考试,考勤由班主任或函授点负责人负责,我院派人员检查。

5、加强考务管理。凡教学计划所开设的课程均要进行考试与考查。各办班单位的各类考试均在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的监督与检查。考试前各办班单位应有书面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备案。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将成绩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进行成绩登记(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成绩单上要有评卷教师、填表人和院系主任或办班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加盖公章。各办班单位凡是与校本部学院签订的教学计划中规定由校本部学院负责的课程,考试成绩由校本部学院上报。所有试卷各办班单位应封存保管。试卷保管年限为学生毕业后一年内。

6、成人函授教材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2011级新生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四门公共基础课原则上选用内蒙古自治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协会成人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推荐使用教材。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统一征订。一些必修课选用优秀或教育部规划的成人高等教育教材。教材选用须经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认可,各办班单位自行安排。

7、学生自学阶段,各专业做好自学指导工作。自学指导书汇同成绩单一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备案。

8、各专业毕业生毕业答辩须提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我院派人员参加。未备案的答辩成绩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办班单位承担。

9、学生学费每学年结算一次,每学年收取学费后,将学生缴费收据和缴费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综合部存档,教务部注册、备案,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10、继续教育学院日常管理的信息、通知在qq群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办班单位教务学籍管理人员加入(群号码:68831456、群名称:内工大函授管理群),并且随时留意群里的信息公布。

11、本《通知》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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