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 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 则如下:
1.已合格"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任意两门课, 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只能顶 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2.已合格"哲学",可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
3.2001年前合格的"高等数学(工本)"或"工程数学(本)",可顶替"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课程。
4.2001年前合格的"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课程,可顶替"工业用微型计 算机"课程。
5.2001年前合格的"电子技术基础(二)"、"机械工程测试技术"、"机床数控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 与制造"、"技术经济分析与价值分析"、"机械产品艺术造型基础"、"工业机械人"、"计算机软件基 础(二)"、"机械制图(一)",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
6.2006年前合格的"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电工技术基础",以及七门 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
7.2013年前合格的"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课,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